嘉峪关市330kV汇集站及330kV送出线路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4-09-02

嘉峪关市330kV汇集站及330kV送出线路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峪关市330kV汇集站及330kV送出线路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批准机关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国综(嘉峪关)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330kV汇集站及330kV送出线路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编号HXZB-2024-GK035

2.1.1 建设地点:嘉峪关市峪泉镇。

2.1.2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1)嘉峪关市330kV汇集站建设规模:嘉峪关市330kV汇集站主变终期规模6台,本期新上6台主变。主变高压侧设置中性点5Ω电抗,主变中压侧35kV中性点设置 50.5Ω的接地电阻。330kV 出线:终期2回,本期1回至750kV玉门变,导线型号 JL/G1A-2×630,备用1回。本期每台主变35kV侧采用双分支接线,每条分支出线6回、预留至分布式调相机1回、滤波支路2回。本期每台主变下配置2台36MVar的SVG无功补偿装置,每条分支安装1台。330kV汇集站外预留2台50MVar小型调相机建设位置。

2)玉门750kV变电站建设规模:对端玉门750kV变电站间隔扩建1个出线间隔,新建1个不完整串。光伏电站以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330kV汇集站。

2.1.3 项目总投资:47800万元。

2.1.4 招标控制价:46800万元。

2.1.5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213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9 30

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4 30

2.1.6 其他: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初步设计、初设图纸技术协议书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方案的编写及施工手续的办理及相关设计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从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以及验收合格后包括设备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全过程(交钥匙工程)。

注:工程总承包单位须按照甲乙双方最终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相关责任义务,招标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设计、工程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设计单位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

3.3施工单位资质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承试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承试级及以上许可证,可委托具有承试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承担试验工作,并提供委托企业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承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近三年承担过至少1项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至少1项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设计、供货、施工等EPC总承包服务内容);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7.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3.7.3 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3.7.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5.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8 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活动,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证明的,视为无效投标。

3.9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信息为准)。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陈,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0903 09 00 分至 2024 年090918 时 00 分;

4.2获取地点:投标人将获取文件所需资料在置于同一文件夹压缩后上传至甘肃华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专用邮箱(hxgjzb@126.com),资料核验通过后将通过邮箱通知投标人,同时在邮箱中发送招标文件。

4.3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网上获取)。

4.4 获取文件所需资料: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b.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已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c.登记表(含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格式自拟)

d.资格条件要求。

所有报名资料全部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代理机构拒绝,代理机构对上传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标时,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23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逾期不受理。

5.2开标时间:2024年092309时00分。

5.3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171号长青大厦6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华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hxgjzb.com)等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综(嘉峪关)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 :甘肃省嘉峪关市嘉西光伏产业园区

联系人: 郑艳菊

联系电话: 13581945782

代理机构:甘肃华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171号长青大厦6楼

系 人:安红霞   

联系电话:0931-4262359   18993112218

电子邮箱:hxgjzb@126.com

甘肃华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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